中介在第一个合同期期满后再向租客收取续约中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房东与租客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只存在房东与租客双方当事方,而不存在居间方,因此,中介收取中介费没有法律的依据。所以续签不需要中介费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