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请求离婚,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单方申请离婚的,走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1、持民事起诉书、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受理后,向被告发出起诉书副本和传票;
4、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1、2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