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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取得的条件与作品类型

2023-09-29 来源:吉趣旅游网

1、著作权取得的条件

(1)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2)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2、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即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即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例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等。

(3)表演艺术作品,即音乐、戏剧、曲艺、舞蹈和杂质等艺术作品。

(4)美术作品,即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作品。

(5)摄影作品,即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质上记录客观事物形象的艺术作品,如人物照片、风景照片等。著作权法并非保护所有摄影物,纯复制性的摄影作品,如翻拍文件、书刊等。

(6)影视作品,即将事物形象、音响摄制在一定介质上,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以及采用与摄制电影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一、著作权的作品特征

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二、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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