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要求,20年春运从2月日开始至3月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我处20年春运工作,特制定本。
一、工作原则
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人流集散、水上交通有序,实现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满意的工作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
三、工作措施
强化,周密部署,组织,科学调度,突出重点,狠抓安全,部门配合,整体作战,宣传监督,优质服务。
(一)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我处成立春运工作小组,由谢朝晖同志任组长,任坚同志任副组长,余忠然、方坚韧、余晶晶、胡江涛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坚韧兼办主任,办公室设安监股。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春运工作组织管理,我处人员按联点制度,联系有关乡镇的水上交通工作,实行包干负责制。
(二)落实运力安排
据预测,20年春节经我县水路发送旅客约为2万/人次,各股(室)要督促有关乡镇作好运力安。今年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能参与春运期间水上运输的渡船在春运期间适航,要求各股室干部加强与有关乡镇沟通,督促渡工适当延长当班时间,确保乘客不发生滞留事件,黄金洞3艘参运船舶要根据旅客的人数调整班次与时间,遇到大黄或新洞口方向旅客高峰时,签单员要及时向黄金洞乡人民政府报告,调用石堰方向的渡船参与渡运,既要保证旅客不滞留,也不能出现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其他乡镇的签单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到现场签单发航工作次数,确保辖区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有序。
(三)落实安全措施
以新的《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春运期间,突出安全措施的落实,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源头管理,严格资格资质审验。春运启动前,凡本轮检查中证书不齐、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的渡口渡船一律保持停航状态,当地乡镇政府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既要杜绝这些不合格的船与人不得参加春运,同时其他人与船也不得从事载客运输。
2、狠抓事前预防,不留隐患死角。
一是各股(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客渡船签单员、渡工对客运船舶、码头以及配套设备进行拉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是各有关乡镇要加大辖区巡查频次,联合县直部门打击私设渡口和在渡口水域采砂等危及客运船舶航行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对前段因在渡口水域违法采砂活动造成航道不适航的渡口要先落实渡船停航,待有关责任单位将航道恢复适航状态后再恢复该渡口的渡运活动。
四是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与所在村民委员会要成立水上交通“三品”检查小组,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实行开包检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3、强化巡航检查,保障运输安全。各股(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处春运工作小组安排,做好巡航检查要和视频监控室值班工作,掌握全县水上交通基本动态,严禁“三无”船舶和非法营运船舶参运,对超载船舶坚决予以分流卸载,并实施从重处罚。
4、实施综合治理,优化春运环境。一是优化治安环境。各股(室)干部要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沟通,联合政法部门,强化码头等人员集中地区的治安管理,坚决依法打击阻碍影响春运工作的违法团体和个人。二是保障水上交通畅通、有序。各股(室)干部要督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水上交通各类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各客运船舶及渡口完善硬件设施,候船亭与客运船舶的客舱等旅客部位要保存整洁,救生衣(圈)、浮具等旅客要用的设施设备要做到干净可用。
二是各客运船舶在旅客上船后要讲清文明乘渡的注意事项,在所有旅客穿(拿)好救生衣(浮具)后再开航。
三是客运船舶应当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或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明码标价,制止各种乱涨价行为。四是进一步开展春运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
(五)完善应急预案
要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各客运船舶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提前做好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各股(室)干部要及时与有关乡镇沟通,要做好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确保上级指令能及时传达到各船舶、春运现场一线信息能及时反馈到我处。
(六)加强春运宣传报道和督查
各股(室)干部要认真收集情况,及时报处春运小组,同时还将春运工作中突出的人和事报办公室,并通过办公室和处审核后积极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