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怎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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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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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3
*抵扣是先全额抵扣再转出的,不应该按照扣减个人部分来入账。固定资产不含税1万,个人承担3000,分录应该是:
购入:借:固定资产 70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全额)1700
其他应收款-个人(含税)351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转出(个人)510
现在应该补录扣除的进项税再转出追问谢谢,那现在你看我这么做对吗? 借:应缴税费-*-进项税 贷:其他应收款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缴税费-*-进项税转出 ;这样就OK了吧?
追答可以,不过就是 个人承担的金额是不含税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1:03
符合进项转出的,将进项税额转到对应的科目,借记相关资产或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转出。
*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
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非正常损失”。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改变用途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转出有如下几种方法:(1)纳税人能够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则可将所耗用货物按购进时己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2)无法准确确定应转出进项税额的,则按所耗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分录很简单,根据情况借记各项成本费用或资产(例如不动产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1:04
您好,这部分的分录主要是看您购入时记入哪个科目,现在在从那个科目转出来即可。
税费部分您验证完入账的时候应该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那么确认转出的时候应该做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转出)
p.s.月末您计算*的时候,本月*=销项税(贷方累计)-进项税(借方累计)+进项税转出(贷方累计)
未名明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1:04
你要抵扣公司承担的那部分税额就肯定要认证整张*。看你追问的分录中帐上并没有把个人承担那部分入进项,你问的是要怎么做应该是*认证系统中会比你帐上多出个人那部分进项吧,你在填增值科纳税申报表时,直接有一栏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填报的。追问是的 ,账上就多出了那部分个人承担的进项。 可是认证结果已经出来了,希望能够通过调账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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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3
*抵扣是先全额抵扣再转出的,不应该按照扣减个人部分来入账。固定资产不含税1万,个人承担3000,分录应该是:
购入:借:固定资产 70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全额)1700
其他应收款-个人(含税)351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转出(个人)510
现在应该补录扣除的进项税再转出追问谢谢,那现在你看我这么做对吗? 借:应缴税费-*-进项税 贷:其他应收款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缴税费-*-进项税转出 ;这样就OK了吧?
追答可以,不过就是 个人承担的金额是不含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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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3
符合进项转出的,将进项税额转到对应的科目,借记相关资产或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转出。
*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
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非正常损失”。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改变用途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转出有如下几种方法:(1)纳税人能够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则可将所耗用货物按购进时己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2)无法准确确定应转出进项税额的,则按所耗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分录很简单,根据情况借记各项成本费用或资产(例如不动产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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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3
*抵扣是先全额抵扣再转出的,不应该按照扣减个人部分来入账。固定资产不含税1万,个人承担3000,分录应该是:
购入:借:固定资产 70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全额)1700
其他应收款-个人(含税)351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转出(个人)510
现在应该补录扣除的进项税再转出追问谢谢,那现在你看我这么做对吗? 借:应缴税费-*-进项税 贷:其他应收款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缴税费-*-进项税转出 ;这样就OK了吧?
追答可以,不过就是 个人承担的金额是不含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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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5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进项)
贷:现金
转税(假定3000元含税:
借:其他应收款 3000
贷:固定资产 25.10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转出) 435.90
借:现金 30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追问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应缴税金-*-进项 (这部分不是按照*上的金额来的,而是扣除了个人负担部分的*进项税的金额)
其他应收款3000
贷:银行存款
收到个人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因为认证的时候就整张*都认证了,我的账上就多出了那个人负担部分的*进项税,这要怎么做呢?
追答做帐时你要先按*上的税额做进项,然后在把个人承担的那部分税转出才对,填申报表是进项和认证的,帐面进项应一致,进项转出填在申报表进项转出一栏,
你现在帐上应该是比认证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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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4
您好,这部分的分录主要是看您购入时记入哪个科目,现在在从那个科目转出来即可。
税费部分您验证完入账的时候应该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那么确认转出的时候应该做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转出)
p.s.月末您计算*的时候,本月*=销项税(贷方累计)-进项税(借方累计)+进项税转出(贷方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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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4
你要抵扣公司承担的那部分税额就肯定要认证整张*。看你追问的分录中帐上并没有把个人承担那部分入进项,你问的是要怎么做应该是*认证系统中会比你帐上多出个人那部分进项吧,你在填增值科纳税申报表时,直接有一栏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填报的。追问是的 ,账上就多出了那部分个人承担的进项。 可是认证结果已经出来了,希望能够通过调账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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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5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进项)
贷:现金
转税(假定3000元含税:
借:其他应收款 3000
贷:固定资产 25.10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转出) 435.90
借:现金 30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追问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应缴税金-*-进项 (这部分不是按照*上的金额来的,而是扣除了个人负担部分的*进项税的金额)
其他应收款3000
贷:银行存款
收到个人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因为认证的时候就整张*都认证了,我的账上就多出了那个人负担部分的*进项税,这要怎么做呢?
追答做帐时你要先按*上的税额做进项,然后在把个人承担的那部分税转出才对,填申报表是进项和认证的,帐面进项应一致,进项转出填在申报表进项转出一栏,
你现在帐上应该是比认证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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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3
*抵扣是先全额抵扣再转出的,不应该按照扣减个人部分来入账。固定资产不含税1万,个人承担3000,分录应该是:
购入:借:固定资产 70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全额)1700
其他应收款-个人(含税)351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转出(个人)510
现在应该补录扣除的进项税再转出追问谢谢,那现在你看我这么做对吗? 借:应缴税费-*-进项税 贷:其他应收款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缴税费-*-进项税转出 ;这样就OK了吧?
追答可以,不过就是 个人承担的金额是不含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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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3
*抵扣是先全额抵扣再转出的,不应该按照扣减个人部分来入账。固定资产不含税1万,个人承担3000,分录应该是:
购入:借:固定资产 70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全额)1700
其他应收款-个人(含税)351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转出(个人)510
现在应该补录扣除的进项税再转出追问谢谢,那现在你看我这么做对吗? 借:应缴税费-*-进项税 贷:其他应收款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缴税费-*-进项税转出 ;这样就OK了吧?
追答可以,不过就是 个人承担的金额是不含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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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3
符合进项转出的,将进项税额转到对应的科目,借记相关资产或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转出。
*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
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非正常损失”。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改变用途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转出有如下几种方法:(1)纳税人能够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则可将所耗用货物按购进时己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2)无法准确确定应转出进项税额的,则按所耗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分录很简单,根据情况借记各项成本费用或资产(例如不动产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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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3
符合进项转出的,将进项税额转到对应的科目,借记相关资产或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转出。
*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
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非正常损失”。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改变用途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转出有如下几种方法:(1)纳税人能够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则可将所耗用货物按购进时己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2)无法准确确定应转出进项税额的,则按所耗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分录很简单,根据情况借记各项成本费用或资产(例如不动产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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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4
您好,这部分的分录主要是看您购入时记入哪个科目,现在在从那个科目转出来即可。
税费部分您验证完入账的时候应该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那么确认转出的时候应该做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转出)
p.s.月末您计算*的时候,本月*=销项税(贷方累计)-进项税(借方累计)+进项税转出(贷方累计)
未名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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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4
你要抵扣公司承担的那部分税额就肯定要认证整张*。看你追问的分录中帐上并没有把个人承担那部分入进项,你问的是要怎么做应该是*认证系统中会比你帐上多出个人那部分进项吧,你在填增值科纳税申报表时,直接有一栏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填报的。追问是的 ,账上就多出了那部分个人承担的进项。 可是认证结果已经出来了,希望能够通过调账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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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4
您好,这部分的分录主要是看您购入时记入哪个科目,现在在从那个科目转出来即可。
税费部分您验证完入账的时候应该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那么确认转出的时候应该做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转出)
p.s.月末您计算*的时候,本月*=销项税(贷方累计)-进项税(借方累计)+进项税转出(贷方累计)
未名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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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5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进项)
贷:现金
转税(假定3000元含税:
借:其他应收款 3000
贷:固定资产 25.10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转出) 435.90
借:现金 30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追问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应缴税金-*-进项 (这部分不是按照*上的金额来的,而是扣除了个人负担部分的*进项税的金额)
其他应收款3000
贷:银行存款
收到个人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因为认证的时候就整张*都认证了,我的账上就多出了那个人负担部分的*进项税,这要怎么做呢?
追答做帐时你要先按*上的税额做进项,然后在把个人承担的那部分税转出才对,填申报表是进项和认证的,帐面进项应一致,进项转出填在申报表进项转出一栏,
你现在帐上应该是比认证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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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1:04
你要抵扣公司承担的那部分税额就肯定要认证整张*。看你追问的分录中帐上并没有把个人承担那部分入进项,你问的是要怎么做应该是*认证系统中会比你帐上多出个人那部分进项吧,你在填增值科纳税申报表时,直接有一栏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填报的。追问是的 ,账上就多出了那部分个人承担的进项。 可是认证结果已经出来了,希望能够通过调账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