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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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2:55
您公司还在设立当中,没有收入就不能核算费用(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因此从公司设立到开始经营当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入开办费核算,然后在开始经营当月一次性摊入当月费用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2:58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相当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额。从最终产品消费的角度看,商品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增加值之和,即为最终产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