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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姓当代姓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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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1:17

现代国家在处理夫妻姓氏问题上,依据法律,有五种不同的规定。其中一种规定是坚持妻从夫姓原则,瑞士民法典中提到,丈夫的姓氏成为夫妻共同姓氏,新娘有权提出要求,将原有的姓氏置于夫姓之前。第二种情况实行从一约定,无约定时从夫姓的原则,德国的民法典就有类似规定。第三种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任意约定,原苏联婚姻和家庭法典也有此条文。第四种规定是妻子在姓名前冠以夫姓,中华民国民法也有此规定。最后一种是保持各自姓氏原则,中国婚姻法也有明确指出。


西方国家对于夫妻姓氏的习俗各不相同。在美国,以往妻从夫姓或者保留原有姓氏是常见的,但现在夫妻双方通常会在本人姓氏前加上对方的姓氏,或者夫从妻姓也成为一种时尚。在英国,由于王室和贵族阶层的存在,冠夫姓等传统习俗仍然保留,但女性可以选择不冠夫姓。当女性是家族的继承人时,她通常保留原有的姓氏,她的子女也随母亲姓。不少女性主义者反对女性必须在婚后改从夫姓。


在台湾、香港、澳门以及海外华人中,过去不少人使用“夫姓+本姓”的方式作为妇女婚后的姓氏,如方瑀嫁给连战后叫连方瑀。然而,随着民法的修正,台湾已极少有人从夫姓。在香港,冠上夫姓的女性多为政府官员或名门望族,例如前布政司司长陈方安生。


扩展资料

从夫姓或冠夫姓是指妇女结婚后不用本姓而改用丈夫的姓氏,这氏是夫权婚姻的产物。有只用“夫姓”与“夫姓+本姓”两种基本形式。在某些族群(如白族)中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风俗。汉族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传统,如今已经不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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