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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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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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7 15:06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等相关领域的法规、规划和改革方案,进行行业监管。
2.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与项目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论证、立项,负责实施和竣工验收的过程。
3. 负责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参与国土、区域规划和选址工作,监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4. 推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和地方标准,制定并监管建设工程造价和标准定额,确保项目经济性与合理性。
5. 管理建筑活动,制定并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行业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节能与新型材料的应用。
6. 对城市和村镇建设进行指导与管理,涉及供水节水、燃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雕塑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等工作。
7. 负责抗震加固工作,确保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抗震性能。
8. 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引导技术创新。
9. 促进建设行业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科技人才和专业职称评审。
10. 负责建设行业体制改革,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1. 最后,履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